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八条

泰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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