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合理、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协调美观、安全规范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