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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