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六条 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