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实施的《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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