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八条

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八条 二里头遗址保护范围:二里头村南土冢向东850米,向西1600米,向北至洛河大堤,向南至排水渠,东南以自然台地为限。
二里头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周边向四周各扩100米。
二里头遗址保护范围内已发现并确认的重要遗址为:
(一)宫殿区:位于遗址东南部,东至圪垱头村委会西墙南北一线长约378米、南至四角楼村一组至五组村间大路东西一线长约295米、西至二里头村至四角楼村间大道以西100米南北一线长约359米、北至二里头村南东西向生产路东西一线长约292米。
(二)铸铜作坊区:位于遗址南部偏东、宫殿区之南200米,东至新庄村南北大路一线长约255米、南至四角楼村小学门前东西大道向南200米东西一线长约200米、西至四角楼村小学东围墙南北一线长约255米、北至四角楼村小学门前东西大道向北50米一线长约200米。
(三)祭祀区:位于遗址中部,东至二里头考古工作站东墙南北一线长约110米、南至东西向生产大路东西一线长约203米、西至二里头至四角楼村大路以西200米南北一线长约110米、北至大冢广场北东西一线长约203米。
(四)手工业(绿松石)作坊区:位于宫殿区南部一线,面积约2025平方米。
(五)贵族墓葬区:位于宫殿区,东至圪垱头村南北大道东150米南北一线长约300米、南至圪垱头村小学南墙东西一线长约390米、西至翟东高压线以西50米南北一线长约300米、北至岳佃路以南200米东西一线长约390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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