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游客应当文明游览,爱护公益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公园和广场管理规定,在管理机构指定区域内开展文体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