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需要进入公园和广场避灾避险的,公园和广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开放已经划定的应急避难场所。避险人员应当服从管理机构的管理。灾害消除后,避险人员应当及时撤出,管理机构应当恢复公园和广场原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