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八条

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不得为该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者开工手续。
申请房屋预售许可的内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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