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条 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规划优先、资金保障、布局合理、建设配套的原则,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数量与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