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吉利区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