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