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26日洛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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