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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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