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二条

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隋唐洛阳城遗址,是指隋、唐等朝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遗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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