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 第七条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 第七条 供热实行政府主导,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规划与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