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 洛阳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7-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