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四十七条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四十七条 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高水平保护,探索加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