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第七条

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第七条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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