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五条 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县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