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七条 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