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条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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