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九条 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九条 公交车辆在运营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司乘人员应当主动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改乘同线路、同方向车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