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以及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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