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第三条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第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