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范围,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