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三十九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三十九条 需要穿越城市道路基础及基础以下部分进行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市政设施保护方案,并书面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意见后方可施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