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管理,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