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登记注册、服务记录等机制,加强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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