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培养文明行为习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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