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二十九条 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生产建设活动存在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