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系统治理、管护并举、合理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