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