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规范燃气经营企业服务行为,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