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绩效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九条 济南市绩效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九条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合格以上符合奖励条件的实行差异化奖励。绩效考核物质奖励应当发放到个人。绩效考核奖励应当坚持向基层倾斜的导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