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机动车行经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出入口时,应当减速慢行、避让行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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