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