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数据应用
第三十四条
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数据应用 第三十四条 市热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建立热线知识库,为来电人提供法律政策、业务事项、办事流程等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服务。
承办单位应当实时更新和维护热线知识库内容,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有效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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