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 第九条 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市民服务热线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