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外的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