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植护并重、突出特色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