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9年9月20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