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