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泗河保护管理、防洪安全、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