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