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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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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二条
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经营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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