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二条 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经营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