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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