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的重复侵权,是指同一侵权人经人民法院或者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侵犯他人专利权并作出裁决或者处理决定后,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