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二章 专利创造与运用

第十二条

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二章 专利创造与运用 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业务。鼓励、支持投资公司、投资基金对重大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投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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