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